市司法局强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市司法局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四个到位”强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核查,确保摸排到位。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简捷监管办法》,积极推动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对涉企社矫对象实行简捷监管的工作要求,系统梳理了符合条件的涉企社矫对象基本情况,并建立了人员名册和请销假台账,实现人员动态清晰、数据准确、随时可调阅。
二是简化流程,确保执行到位。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投资谈判、走访客户、签订合同等生产经营需要,确需离开执行地的,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准假审批时间,一次审批有效期最长可达六个月。截止4月25日,批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投资谈判等原因外出27人次,最大限度为涉企社矫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管控到位。在涉企社矫对象赴外地期间,运用人机分离拍照抽查、微信位置共享、视频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其在目的地以外的城市逗留,杜绝涉企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社矫对象销假行为,销假时提供相应凭据(如车票凭据、住宿票据等),以检验其出行真实情况,多措并举实现涉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联合走访,确保落实到位。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实地走访了我市相关民营企业,认真听取了涉企矫正对象诉求,仔细询问了赴外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就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答复,积极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创造有利条件,在维护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的柔性,进一步确保简捷监管办法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