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取得成效
我局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取得成效
3月9日,区公证处和区法律援助处分别被共青团佛山市委和三水区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近几年,我局十分重视窗口单位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工作,按照局领导挂帅、创建部门一把手负责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团组织协调支持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继2005年区公证处被共青团三水区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后,2006年区公证处和区法律援助处又分别被共青团佛山市委和三水区委授予“青年文明号”。通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了区公证处和区法律援助处两个窗口单位的各项工作,提高了服务水平,方便了人民群众。自觉地把两窗口单位的工作全方位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推动了文明、规范窗口单位的建设。我们的做法,不仅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还多次受到共青团佛山市委和三水区委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