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广州市出台政策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广州计划每年让500名民办教师入户!7月1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入户、工资福利待遇等多方面对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扶持。
《意见》指出,将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设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该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接受政府资助和奖励的民办学校所有教师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月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
此外,从2015学年开始,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和教师职业年金制度,由政府予以经费补助。政府按照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的编制标准计算。经费每年按12个月计发。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按时为教师购买年金。
政府补助资金由市和区财政按如下比例负担:越秀、海珠、荔湾区按市、区5:5比例负担;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区按市、区4:6比例负担;从化区按市、区8:2比例负担;白云、增城区按市、区6:4比例负担;南沙、萝岗区由区全额负担。今后新的黄埔区财政负担比例按照新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执行。如有不足,由民办学校自行解决。
《意见》还指出,按照相关文件,将做好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重点和优先解决长期在广州市从事民办教育、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入户的问题。计划每年做好500名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的工作。
据了解,广州市教育局近日公布2015年度广州民办教师入户方案,与去年一样,2015年度分配70个入户指标给民办学校教师。民办教师入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为:45周岁以下、在广州市民办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技工学校教师可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纪录。
据悉,今年民办教师入户遴选范围包括广州市增城区和从化区以外的其他区。申请人指标累计积分达到60分,方可提出入户申请。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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