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部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杂费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杂费。
据了解,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山东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时,将承担政府委托办学任务的农村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纳入免除杂费政策范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杂费。免除杂费的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
山东省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目前,省级财政应负担资金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