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胜县引进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武胜县引进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武胜县引进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胜县人才保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武委办〔2018〕124号)和武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才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范围
全国“985”“211”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三所川渝两地所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引进岗位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安排到武胜中学、武胜职业中专、沿口初中、城北初中、城南初中、城东学校等学校工作。纳入全县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
(二)县城学校教师。招聘全国“985”“211”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安排到武胜中学、武胜职业中专、沿口初中、城北初中、城南初中、城东学校等学校工作。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
(三)乡镇学校教师。招聘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两所川渝两地所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安排到烈面中学、烈面初中、烈面小学、万善初中、万善小学、华封初中、华封小学、中心中学、双星小学、飞龙初中、飞龙小学、乐善学校、街子初中、街子小学、叶家庵小学等学校工作。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
四、引进方式
引进工作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实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主要考核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品德征信等。由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武胜县监察委员会)、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申报需求、发布公告、组织招聘、组织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需求。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每年9月中下旬汇总县内各中小学校下一学年所需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学科及人数,送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二)发布公告。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批准引进的教师学科及人数,在每年9月底前拟订招聘公告,并在省内外相关高校及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组织招聘。招聘工作在中共武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武胜县监察委员会)监督下,在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和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具体承办,组织面试考核组在每年12月底前到省内外有关高校开展招聘工作。面试考核组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随机选派县内享有较高威望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纪委监委及人社局等监督部门人员组成。面试采取现场抽签讲课、当场公布考生成绩的办法进行,成绩为考核组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按分项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面试总成绩100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根据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四)组织体检。体检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监委的现场监督下,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参加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培训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引进的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主要政策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编制和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2.服务年限和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用人单位在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二)县城学校教师
1.编制、服务年限及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2.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用人单位在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6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生活补贴0.8万元。
(三)乡镇学校教师
1.编制、服务年限及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2.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生活补贴0.5万元。
七、资金保障
按本办法引进的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和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县财政全额保障。
八、违约责任
按本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城学校教师、乡镇学校教师在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留学、脱产学习,不得申请调离武胜县教育系统,否则将按照协议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九、其他
(一)本办法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