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成效明显
近年来,黄梅县紧紧围绕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城市低保工作的运行质量,继2005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A级单位”后,去年又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AA级单位”光荣称号。
该县把低保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每年都要集中听取低保工作的情况汇报,县四大家领导多次到县民政局调研。为适应低保工作发展要求,县政府于2006年10月批准成立了黄梅县低保管理局。县民政局把城市低保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工作、亮点工程来抓。各乡镇成立了“低保管理办公室”,居委会成立了“低保管理服务站”,全县形成了网络齐全、上下联动的低保工作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全县建立了一套较为规范的审批和管理制度。低保评议评审制度。县民政局成立了审批小组,乡、镇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低保类型和不同保障对象分三类建档,实行科学分类保障和管理;低保台账档案管理制度。全县一次性投入5万多元着力抓好档案资料、公示栏等在内的“五统一”;低保工作奖惩制度。对乡镇、社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分A、B、C 三个等级进行分级管理。
此外,在为低保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上全县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民政部门启动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了报账程序和药费减免的规定;医保部门将城市低保对象统一纳入了医疗保险;教育部门对低保特困对象的子女就学减免了100元的学杂费等。这些举措,有力地提高了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杨阳 张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