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许政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和发展
常委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对党负责。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为向以***同志为核心的***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赋予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大力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完善,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发展。
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实体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法赋予的立法职能,立足实践需求,突出地方特色,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地方实体立法零的突破。
成功制定首部实体性法规。经过三次审议和数次修改,表决通过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条例顺应了我市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市民对建设美丽防城港的期待,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定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突出了滨海城市特点,专门设置了规范城市步行绿道管理、船舶环境卫生管理、海域及沿海沙滩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在防城港市地方立法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常委会还于2017年12月上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刊登条例内容并广泛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常委会对2017年及未来五年我市立法工作的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时序等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确定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9件,为今后五年我市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其中,2017年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条例(草案)》和《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常委会会议将于2018年进行审议。
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常委会逐步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立法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协商、专家咨询、代表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组建了我市立法专家顾问库,在区内外选聘20名立法专家顾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专业指导。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确定4家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旅游法、畜牧法、自治区旅游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执法情况的报告,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强化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预算法,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定。首次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实施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监督促进民生改善工作。常委会对我市边境及十万大山瑶族聚居区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出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等审议意见,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影响贫困群众发展的民生难题。开展了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和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推动进一步改善和保障全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均衡协调发展。
监督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中铝防城港生态铝项目、园博园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多方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有效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全市跨境旅游发展情况等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题的专题调研,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审议,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工信、卫生、海洋管理、外事侨务和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等五个专项工作进行了监督,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办理,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作出重要决议决定,依法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依法审议并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政府新增债券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市本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公开相关事项的议案,监督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对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等审议意见,努力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创新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新形式,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将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严格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过去一年,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其中任命14人次,免职9人次,接受辞职4人次。同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及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新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依法做好选举工作。依法选举我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名,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圆满完成了各项选举工作任务。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常委会始终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始终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工作机制,采取集中交办、重点督办、***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措施,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9条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 6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各类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检查和指导,支持代表小组开展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发挥代表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77名基层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的各项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采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在防城港日报、防城港广播电视台和防城港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基层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为人大代表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继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代表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在各选区与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共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56条,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各项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工作水平,使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常委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委会谨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责任巡视自查及整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增强常委会班子及机关干部的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认真抓好挂钩联系“六个一”工作,了解乡镇、企业、学校和群众的困难,反映他们的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抓好挂钩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带领机关结对帮扶干部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完成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工作任务。
密切与各级人大工作联系。积极协助和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监督调研等工作。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工作的指导,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支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018年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年内力争完成《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条例》《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继续完善立法专家顾问库制度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情、集中民智。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
坚持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点关注的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推进地方人大预算网络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预算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开展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情况、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情况、乡镇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少数民族聚居区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情况专题调研。对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根据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政府建立和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民生需求。加强对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督查,提高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加大代表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创新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宣传工作。
五、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上展现新变化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其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继续抓好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与区内外人大的学习和交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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