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202109120011号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202****20011号“东营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一路护城河河段、东五路护城河河段,每天臭气熏天,水中往外冒油污,冒泡,水中也有垃圾,东营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营市政府北侧的玉带河,每天臭气熏天,水中往外冒油污,冒泡,水中也有垃圾,水色发绿”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水务中心(东四路与潍河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广利河管理房),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联系电话:0546-6371113。
一、信访问题
东营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一路护城河河段、东五路护城河河段,每天臭气熏天,水中往外冒油污,冒泡,水中也有垃圾(是河流周边的水泵站排放的垃圾),东营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营市政府北侧的玉带河,每天臭气熏天,水中往外冒油污,冒泡,水中也有垃圾,水色发绿。
二、落实整改情况
1.现场巡查,东一路水系、东五路两水系沿岸均未发现排污现象,现场未闻到臭气异味,用于增氧的曝气设备正常运行,水系泵站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不存在乱排水问题。东一路水系跨河管线周边水流不畅的地方存在少量蓝藻,东五路水系在河道拐弯和跨河管线附近水面个别位置有少量垃圾。沿玉带河排查,未发现向河内排污行为,水中无往外冒油污、冒泡现象,无异味,河面未发现垃圾。
2.对东一路水系河道少量蓝藻和东五路水系河道少量垃圾立即进行现场清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内水系的监管,定期对水系沿岸排水口进行巡查,坚决杜绝污水入河。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10日,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经现场验收,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