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环保分局强化三个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2013年,河口环保分局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的同时,坚持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把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为创建服务型机关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
一是服务投资环境。通过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开展环保审批服务,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结时间,保证办事效果。尤其对重点建设项目、治污减排项目全程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政策,帮助协调对上对下关系,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使项目审批更加快速、便捷。
二是服务社会发展。在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中积极当好参谋,主动参与决策,紧跟经济发展要求,同步推出环境保护措施,把经济发展要求与环境保护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促进保护,在保护中优化发展,全方位开展服务。
三是服务人民群众。以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为主线,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同时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