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辖区内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要求,决定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17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天宁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9日至3月31日。
三、审查方式:
全面推行书面审查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jshrss.gov.cn/bsdt/)注册后自行申报,也可通过江苏人社手机APP、二维码在移动端进行申报 ,由区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网上书面审查的宣传,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进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无需另行报送纸质材料。如有用人单位需要审查后的纸质材料,可以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到天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打印相关材料,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人才市场311办公室,电话:86658709。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