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旅游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旅游条例
《广东省旅游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为全面理解掌握《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及亮点、特点,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9月4日下午,市旅游局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重点旅游企业共50多人参加了省旅游局的《广东省旅游条例》视频培训班学习,培训班上,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同志就《广东省旅游条例》进行了全面的解读。《条例》突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经营规范,对民宿、网络经营旅游业务、旅游搜索引擎、智慧旅游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旅游综合监管、信用档案、文明旅游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总共分总则,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安全、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六十五条。
《广东省旅游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为全面理解掌握《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及亮点、特点,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9月4日下午,市旅游局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重点旅游企业共50多人参加了省旅游局的《广东省旅游条例》视频培训班学习,培训班上,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同志就《广东省旅游条例》进行了全面的解读。《条例》突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经营规范,对民宿、网络经营旅游业务、旅游搜索引擎、智慧旅游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旅游综合监管、信用档案、文明旅游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总共分总则,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安全、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六十五条。
据悉,《条例》的制定,是贯彻《旅游法》和国家发展全域旅游精神的需要,也是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意义重大。市旅游局通过组织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目的是促使我市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增强了法律知识,自觉地用《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进一步提高了旅游安全意识,为推动我市旅游的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揭阳市旅游局 肖岽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