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检验检测项目(201
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国抽双随机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检验检测项目(2018年第二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检验检测项目(2018年第二期)。
二、项目内容:国抽双随机猇亭区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检验检测服务。
三、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四、项目数量:公共场所20家单位(其中:住宿场所8家,美容美发场所9家,足浴3家)。单位实际检验检测指标及采样数量依据宜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测及2018年度国家双随机卫生检测指标及采样数量的标准和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可参加投标。
2.申请人必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范围及限制要求必须包含采购人需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二氧化碳、甲醛、PM10)。
3.申请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能力。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宜昌市建立有检验检测实验室或者能保证采得样品后4小时以内送至实验室检测。
8.报价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未密封和未盖询价供应商公章的;
(2)询价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高于采购人的招标控制价;
(3)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询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式、范围、标准、工作时间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6)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7)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反国家法规的。
以上八项若有一条不符合,将被否决。否决方式为由评委投票,若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认为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该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申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17:00分前(自公告发布开始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为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科(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询价要求
报价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供应商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注:以上资料均需在提交投标时一并提供,并每份加盖相应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询价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由询价小组成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王明祥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联系电话:0717-6511094
2018年10月16日
注:本次检验检测需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并将结果报送至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