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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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自2013年11月,新沂人社局“五险合一”征缴大厅使用以来,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新沂市人社局全面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用工备案。用工单位初次进行用工备案时,需向人社部门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目前我市进行用工备案的企业主要有江苏智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新沂富民路餐厅、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新沂通新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新沂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278家。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将成为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监察企业年检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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