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105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邳州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新标准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并将在3月底前补发到位。这是邳州市从2011年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来,连续第4年调整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近年来,邳州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构建与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养老待遇发放“两个基本全覆盖”。2014年,邳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39.08万人,参保率达到98%;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23.8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77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960.11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58亿元);养老金实现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