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市政府日前印发《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内涵发展,品质提升”“创新引领,资源集聚”“工农互促,城乡融合”为基本原则,明确到2035年,梅州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生态环境与客家文化全面保护,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实现梅州苏区振兴发展。
《规划》提出,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我市“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到2025年,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实现良性互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美好、更安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新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蕉岭县、梅县区畲江镇、五华县华城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步缩小。
《规划》明确,梅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是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面上共抓保护,点上高效开发”,探索“产、城、人、文、旅”一体的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的交融互动与有机统一,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奋力谱写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新篇章。
为实现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目标,《规划》分章节,在提升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构建统筹协调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以及规划实施与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实施路径和责任分工。记者注意到,根据《规划》,梅州市新型城镇化(2021-2035年)重大项目共计246个,其中,公共服务类项目92个,市政公用类项目22个,产业培育类项目68个,综合交通项目***个。《规划》对各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投资总额、责任单位等都进行了细化。(记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