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圆通泰广场总平面调整及57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667号
关于圆通泰广场总平面调整及5-7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高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对圆通泰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及5-7座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5-7座建筑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高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圆通泰广场总平面调整及5-7座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南
四、申报类型:总平面方案调整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圆通泰广场总平面方案现根据各单体方案深化需要,对总平面方案作以下调整:1、5座东北角出入口增加两个玻璃雨棚表达;5座服务型公寓出入口调整;5座服务型公寓建筑高度由原98.7米调整为99.7米;2、6座商业楼轮廓稍作调整;6座建筑高度由原21.2米调整为25.2米;6座与5座、7座连廊由2-4层调整为2层;3、7座商业体轮廓稍作调整,7座商业体建筑高度由原21.2米调整为23.3米;7座服务型公寓取消5层架空部分,西侧首至五层建筑缩减,垃圾收集站及开关房位置稍作调整;7座服务型公寓建筑高度由原96米调整为96.2米。(详见总平面方案图)
(二)圆通泰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后,有关面积指标作相应调整,调整后面积指标情况如下:
圆通泰广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404.9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43139.45平方米,基底面积11355.68平方米,容积率5.0,建筑密度39.67%,绿地率35%,配套停车位1323个,其中地下1060个,地上车库192个,地面71个。 (详见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三)圆通泰广场项目本次报建建筑单体3个:5座、6座、7座(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5座,22层,建筑面积44753.50平方米,计容面积44521.24平方米,基底面积4219.91平方米;
6座,4层,建筑面积4257.12平方米,计容面积4190.98平方米,基底面积1003.86平方米;
7座,21层,建筑面积32463.56平方米,计容面积31467.61平方米,基底面积3084.91平方米;
经审核,圆通泰广场总平面及5-7座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06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