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区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区级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发改局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政府定价收费”的管理要求,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6309号)、《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市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221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市发改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市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的做法,现将区级纳入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汕头市龙湖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