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长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
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长宁县支行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ybcnfzb@163.com。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培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长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