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销社主要职责
菏泽市供销合作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设市棉麻公司、储运公司、土产公司、供销培训中心等直属单位。
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新型农村社区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三)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和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建设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按照政府授权和职责分工,对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等进行行业管理。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维护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活动;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等方面的培训。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