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宁县淯清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长宁县淯清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2号)、《四川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规定,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自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城市供水运行成本进行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公示内容
长宁县淯清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二、成本监审核定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从成本监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监审工作。成本监审核定结论:
1、历史成本。长宁县淯清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016年-2018年1—6月城市供水成本分别为9,706,634.24元、10,218,932.25元、5,262,542.54元,核减成本分别为414,715.17 元、323,628.14元、143,584.14元,共计核减供水成本881,927.45 元,核定三年城市供水历史总成本为24,306,181.58元,单位供水历史成本为1.96元/ m3。
2、预测成本。根据长宁县城镇化建设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取水口将沿淯江河上移11.5公里,设计日供水能力3万 m3/日,上移取水口将会增加运营成本3,363,191.10元/年。预计日供水能力达到设计供水量的65%,产销差率控制在19%,年销售量为5,765,175 m3,预计年供水总成本为13,090,994.03元,最终确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2.27元/m3。
三、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公开时间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26日。
四、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公开方式
1、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www.sccn.gov.cn
2、咨询方式(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831-4623880 联系人:胡小波
3、电子邮箱
cnxfgj@126.com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在受理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者。
特此公示
附: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表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