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首次启用***公益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公益金只能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五类群体的法律援助已有49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资金支持
5月27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根据国家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我市首次启用***公益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截至目前,已有49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资金支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第一。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经***批准,4月15日,财政部将5000万元***公益金拨至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用于资助办理至少2.5万起法律援助案件。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的规定,这5000万元***公益金只能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五类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资助办理案件的类型主要有三大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17种案件。过去,执行案件不在法律援助范围,此次援助将执行案件列入,使法律援助既保障了困难群众打官司,也保障了他们合法权益的及时维护。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受益,此次降低了立案标准,把那些虽不属于贫困线以下,但生活较为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纳入了项目资助的范围;把一些涉及人民群众生活问题,但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之外的事项,纳入了项目的援助范围。
为充分运用、合理使用好此项基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项目实施办公室。目前,已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