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8月13日,友好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友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爱军主持会议。
友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健、关俊辉、王志岐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友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松南,友好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辉列席会议。会议选举于笑为友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选举王玉刚为友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会上,听取友好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于笑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友好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王玉刚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徐佳明任职议案的说明。
会上,拟任职人员分别作了供职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于笑为友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表决通过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治鹏请求辞去友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王玉刚为友好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会上,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