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
2021年4月30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培训会由局政治部主任徐晴同志主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邓峰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邓峰同志一是介绍了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等三个防止干预司法规定的制定目的和意义;二是讲解了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训词精神和视察贵州***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 相结合 ,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地见效,切实防止干预司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有效维护法治权威。三是对市司法局整治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组织领导、整治内容、整治措施作了介绍。
“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的制定是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