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工商局强化服务为市场经济营造无障碍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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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雄县工商局制定 “四不限、八不准、四放开、一鼓励”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即:不限发展速度,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规模、限雇工人数,不限经营方式;不准乱收费,不准乱罚款,不准乱摊派,不准乱检查,不准无证执行公务,不准扩大许可证发放范围,不准侵占个体户和私营企业财产,不准破坏发展环境;放开经营范围和方式,放开从业人员条件,放开投入机制,放开各项配套政策;鼓励有能力的个体私营业主收购兼并、租赁、承包、参股、控股集体企业,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效益型发展。认真执行前置审批制度,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他各种许可不再作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认真清理行政许可性文件,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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