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保否企业快自查
未参保的将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最高三倍罚款
记者日前从张槎街道社保费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禅城地税局张槎分局将联合禅城社保局张槎分局和张槎街道人社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社保参保情况自查自纠行动,并将于3月31日前进行全面整改,对逾期不参保企业将严格处罚。
禅城地税局张槎分局局长谢盛志表示,辖区内参保企业户数逐年增加,但仍有部分企业参保意识薄弱,没有办理社保登记的企业仍存在,某些企业虽然已办理社保登记却没有全员参保。“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参加社会保险既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利益,为员工全员参保是企业立足长期发展的必经之路。”谢盛志说。
据悉,自2009年10月开始实行社保费全责征收后,禅城地税局张槎分局按照社保费与各税种“同征、同管、同查”的原则,把社保费征管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逐步完善分局社保费新型征管模式,并不断提高社保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张槎街道内参保企业约4300户,参保总人数达84600人,禅城地税局张槎分局2010年社保费入库达6.5亿元,而2011年社保费入库则已达7.3亿元。
谢盛志说:“下一阶段具体要求是各企业对自身社会保险登记、员工参保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好《2012年度企业社保参保情况自查表》,没有办理社保登记的企业要及时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保补登记核定,没有全员参保的企业要按照用工人数如实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据悉,自查自纠行动后将全面对企业参保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