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三结合力促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查工作成效显著
涞源地税局为进一步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专项清查活动。截止目前,该局累计入库房产税256万元,增长16%;入库土地使用税208万元,增长20%。 一、与“纳税辅导”相结合,堵塞征管漏洞。 (一)成立专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涞源县地税局关于开展“两税”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5个巡视督导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税”清查工作,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媒体等方式,发布清查通告,争取纳税人对此税种征管工作的理解。(二)加强对企业的纳税辅导,认真对纳税人不清楚的计税标准、计算方法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国土资源局、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使用税税收缴纳情况的拉网式专项清查工作,随时掌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变化,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形成清查合力,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二、与“查补数据”相结合,确保清查效率。 (一)广泛采集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所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情况,对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逐户核实,看是否存在漏征漏管情况、是否存在纳税人实际占用面积与车、房、土登记数据及账面数据不一致情况。对个体户数据核实准确,完善车房土登记信息,涉及以前年度税款及时入库。检查结束后,对纳税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分年度填写纳税申报表、应缴数据、已缴数据和查补数据。(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的原则,健全完善各项征管制度,全面建立“两税”征管档案。若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紧抓不放,及时移交稽查局或公安部门,有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真正达到以查促管目的。 三、与“协调沟通”相结合,强化税收监管。 及时与国土资源局沟通,采取GPS卫星定位系统,获得工程具体地点的信息,吸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参与清查,核实应税土地面积,以明确企业的工程施工地点及占地面积,做到有据征收。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由管理分局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掌握房产、土地的税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