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在青岛召开
9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在青岛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监督协调处张红梅处长,北京、山东、辽宁、浙江、河南、广东、广西、贵州等试点省(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各试点省(市)分别汇报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结合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课题研究情况,汇报了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方案和目前的进展。张红梅处长充分肯定了各试点省(市)开展的工作,并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细化工作目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成果目标;二是明确试点内容。梳理管理现状和短板,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开展试点工作;三是科学组织实施。深刻理解“双重预防机制”内容,吃透要求、领会内涵,制定工作计划,严格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完善试点工作保障机制,保障资源投入,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总结评估;五是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试点省、市定期沟通机制,增进交流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细化试点方案,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的整体预防预控能力,实现各参建主体安全风险自编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座谈会暨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座谈会暨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