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红十字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
3月9日,东营市红十字会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市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英慧主持会议,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市红会副会长孙乐友带领全体人员对照修订前的红十字会法对新法进行逐条解读,孙乐友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通过,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新法更加注重自我监管的重要性,真正完善了“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英慧强调,会机关全体人员要通过四个对照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即新法与旧法的对照、新法与《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对照、新法与《慈善法》的对照及新法与各大媒体权威解读的对照。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今年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周例会、月例会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深入剖析理解,真正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指导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