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法院发展职能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
平度市法院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坚持“四抓四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抓好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针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增多的趋势,及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妥善处理好各类农业承包、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合法流转,维护农业生产秩序。2007年,共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23起,标的额88万元。二是抓好民事调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坚持把民事调解贯彻于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了《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民事纠纷“大调解”格局,把案件调撤率作为评价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完善了调解工作动力机制。2007年,该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7.4%,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抓好案件执行,促进司法公信力提高。以开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执行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200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309件,完全执结1920件,纯执结率达83.2%,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四是抓好涉诉信访,促进社会稳定。对全市涉农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建立信访台帐,并走访当事人,针对不同情况逐案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同时,实行上访案件包案到人制度,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涉诉信访案件较往年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