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布1月份治安警情播报
2月7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2010年1月份全市治安警情播报 。据了解 ,自警方开展优化冬季社会治安环境行动以来,特别是1月19日警方开展的“一号行动 ”,针对冬季刑事案件、尤其是侵财类案件多发的特点,重拳出击,1月份 ,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较2009年 12月下降55.4% ,扒窃类案件下降73.4% ;同时,盗窃机动车案件较上月有上升趋势,有车辆的市民、单位要注意加强防范。
此外,随着春节临近,警方也提醒市民,忙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防范“两抢”,要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酒后驾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的春节。
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1月份,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较2009年12月下降 55.4%,侵财案件中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类案件分别下降30%、28.9%和47.6%;扒窃类案件下降幅度最大,下降 73.4%;但盗窃机动车案件较上月有上升趋势,有车辆的市民和单位要加强防范。
1月份,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起,死亡23人、伤117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6.46%、死亡人数下降20.69%、受伤人数下降41.7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本月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同时,火灾事故仍呈季节性上升,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44起,死亡1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6.9万元。与2009年 12月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2.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81.6%。
据介绍,自警方开展优化冬季社会治安环境行动以来,针对冬季刑事案件、尤其是侵财类案件多发的特点,警方以“压发案、打现行”为目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整合资源,加大力量投入,集中使用优势警力,加强对多发性犯罪的打击防控力度 ,增强震慑力。尤其是通过“一号行动”,全市刑事发案,特别是“两抢一盗”发案大幅度下降。在春节期间,警方将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坚持打击、巡逻、清查、整治、防范多管齐下,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
本版文/记者 刘鹏 通讯员 王建华
“一号行动”让市民节前吃上定心丸
随着春节越来越近,岛城市民对社会治安环境也越来越关注。为迅速在全市掀起严打整治的高潮,1月19日,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代号为“一号行动”的优化冬季社会治安环境集中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力争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运用堵控、巡逻、清查、盘查、宣传等措施,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一号行动”及时提出,周密布署,行动积极,效果显著,既得到了市民的认可和赞扬,也给市民在春节前夕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警方提示
●节前节后要防“两抢”
根据往年的规律,春节前后市民忙年购物、走亲访友随身携带现金多,而不法分子则会利用这一时机实施抢夺和抢劫犯罪。目前警方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以确保市民财产和人身安全。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加强自身防范,外出购物尽量少带现金,去银行提款的老人尽量要由家人陪同,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侵害。
●购物乘车防扒防盗
时下已到年根,市民忙于置办年货,而此时也正是“扒手”最活跃的日子,警方提醒市民,乘坐车辆时或在集市、商场购物中,要提高警惕,严防“三只手”。出门购物时,尽量少带现金,采用有密码的***相对安全。春节期间外出时一定锁好防盗门。另外,家中尽量少存放现金,存折与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要分开存放。
●燃放烟花爆竹要守“规矩”
春节临近,家家户户必会购置一些烟花爆竹,市民要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安全燃放。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销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防火防灾千万别大意
冬季是家庭用电用火的高峰季节,各种电器齐“上阵”,会使家中的电线不负重荷,而产生潜在的危险。用火炉取暖的市民,切不可将备用的引火纸、木柴等堆放在炉灶前和过道间,以免迸上火星,引起火灾。
春节前市民有上坟祭扫的习俗,冬季风急物燥,市民在山坡林地祭奠或燃放爆竹时,要注意防范火险隐患,要等火熄灭再离开。
●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
由于节日中走亲访友、朋友聚餐等出行活动增多,根据往年情况,不仅路面交通流量持续上升,而且也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高发期。酒后驾车行为不仅危害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对乘车人及他人安全也构成了极大的隐患。据了解,目前酒后驾车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亲朋好友聚会易滋生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二是碍于情面,不能驳面子,“面子”将安全法则抛之脑后。三是抱有侥幸心理。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欢聚、喜庆的同时 ,要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亲朋好友聚餐时更应铭记:喝酒不***,***不喝酒,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