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民生温度计量革新降低能耗——聚焦我市今冬供暖(上篇)
记者 张楠
让老百姓度过温暖舒适的冬季,是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服务民生的重点之举。天气渐寒,距正式供暖的日子越来越近。供暖工作准备情况如何?供暖收费又是什么样的标准?供暖过程中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温度?热力集团又将如何保障服务?每到采暖期,这些问题便成为千家万户关注的焦点。带着老百姓的关注和关心,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日前,《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出台,明确规定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及卫生间室温不低于18℃。该《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市今冬供热最低室内温度标准将由往年的16℃提高到18℃,冬季取暖温度将更加舒适。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供热公司收取的取暖费构成包括燃煤、水电、人工工资、税金等,除煤炭价格影响供热成本外,今年,市场上的人工工资、电费、维修费、设备材料费、水费等较前几年比都有所上涨。2010年,市物价部门成本监审的供热成本是29.98元/平方米,而最终批准的价格是24元/平方米,今年的价格不会改变。
市供热集团负责人表示,供热价格是政府定价,而老百姓关注的煤炭价格相对去年只下将10%左右,而不是传言中的三分之二,另外,热力集团对市区供热所需热量完全是从热源厂购买,在购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供热价格也没有下降空间。而且供暖温度提高与供暖费没有直接联系,温度提高了2℃,不代表要涨价。
“现在水、电等成本费用都在上涨,对于现在的定价我们也能理解”,市民张先生对现在取暖费收取的标准表示赞同。
市供热集团负责人介绍说,“为使温度达标,减少供热耗能,《办法》规定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单位拒不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可按面积收费标准的85%交纳供热费。”
热力集团经营部主任刘建群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2003年开始实施供热计量以来,热用户已累计节省取暖费3600万元,与面积收费相比,热计量居民用户退费比例稳定保持在75-80%左右,老百姓真正得到了节能减排的实惠。”
热用户主动利用温控设备在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内自主调节,在实现用热个性化、减少热费支出的同时也起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在这些作用的叠加下,我市供热能耗显著降低,水、电、热三项指标分别较未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前降低了17%、20%、19%。
市民龚艳华说,“计量供热,按用热量收费,多用多缴费,少用少缴费,非常合理,还能培养了大家节约能源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