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再部署
记者昨天(8月9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检查和帮扶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对涉疫废物废水监管再作部署,要求加强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严格把关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环节。
针对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日常监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督促指导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参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指导和推动医疗机构源头分类收集、贮存涉疫医疗废物,严禁不按规定非法处置医疗废物。严格依法依规将涉疫生活垃圾纳入医疗废物监管,督促和帮助处置单位实现涉疫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做到医疗废物“源头可溯、过程可控、处置可视”。严格执行污水消毒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依托全省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开展远程执法指导,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废水处理、污水厂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时监管每日调度涉疫单位数据,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和帮扶,确保执法监管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闭环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