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信息化建设购买设备的公示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信息化建设
购买设备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7]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还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和指导目录,用于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支出项目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费用。”的要求,经审核,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民币3.5万元(叁万伍仟元整)用于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窗口LED显示屏。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天纵英才网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地址,于5月11日前邮寄至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邮编454000,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电话:2118818。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2118706)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