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惠及面扩容
2022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以“有力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以政策优化为抓手,及时研究调整多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促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12月31日前,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间隔时间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无房职工持有租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最高不超过1400元/月;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等有受理时限要求的提取业务,受理时限可延后2个月;省内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保障缴存人提取需求,职工购房贷款实现“应贷尽贷”。1至11月,全市为19475名缴存职工办理租购住房提取公积金5亿元;为5032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3亿元,同比增长2.75%;通过组合贷款撬动银行向缴存人投放贷款资金1.42亿元,累计支持职工购买住房61.6万平方米。截至11月末,全市已新增缴存单位650家,新增缴存职工18554人,净增缴存职工***43人;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0.21亿元,同比增长1.61%。
筹备贴息贷款,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贷款需求。目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政策、资金等均已筹备完毕,业务系统功能开发也正在有序推进中,当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过大导致公积金资金连续3个月净流出,且个贷率上升接近95%时,市公积金中心将立即启动贴息贷款业务。贴息贷款启动后,凡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商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都可以申请贴息贷款。贴息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每月正常偿还商贷本息,实际支付的商业贷款利息与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测算的应付利息的差额,由市公积金中心每月补贴,汇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记者 钟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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