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绥中入选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政府申请、市级部门择优遴选、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最终将20个县(市、区)列入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其中,我市兴城市、绥中县成功上榜。
按照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务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健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机制,细化实化创建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务实高效落实各项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涉农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引导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推广县域农业整体授信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县级政府建设市场化运营平台,推进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支持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聚焦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找准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加快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突出优势特色,分区域分类型培育一批典型样板,总结县域农业现代化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建设路径,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将示范区打造成整体推进县域农业现代化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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