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四措并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区委编办积极谋划、多措并举,确保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夯实基础,确保“有法可依”。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等工作,将各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部门“三定”、“九定”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部门“三定”汇编和专项改革法律法规汇总,建立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办干部法制素养。
二是规范流程,确保“有法必依”。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修订出台《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规范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切实杜绝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权限、细化监管流程、规范监管行为。
三是把握关键,确保“执法必严”。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部门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按清单明确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真正做到权责法定,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违法必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10”监督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平台”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权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王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