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低保资金实现100%银行发放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农村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
我市从1997年开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目前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56256户,共78***0人,占农业人口的3.9%。年发放低保金2433万元。享受月人均25元待遇的有50554户、70776人。
税费改革后,农村低保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予以保障,这对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维护农村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低保资金由县财政拨到乡镇发放,带来了新的问题,低保资金被个别乡镇挤占、挪用和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的现象时有发生,民政部门难以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从2006年1月起,我市开始实施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市、县财政局社保部门统一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低保资金需求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把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财政局社保专户,由县级财政社保专户拨入指定的银信部门或邮政网点,实行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额领取证、卡或存折,按季或半年到银信部门或邮政网点领取低保金。
截止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农村低保资金已全部实行银行发放。1至10月共为7.8万余人发放2017万元,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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