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积极推行出入境便民新规定
市公安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向社会公布事项前相关准备工作,简化优化出入境服务流程,推行公安部便民新规定,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一是领导重视,为公布事项提供硬件保障。接上级通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专程到出入境服务大厅现场调研软、硬件配备与群众办证需求情况,并根据高峰时段、平时群众办证流量,为服务大厅新增加工作人员1名、网上申请电脑及激光打印机各1台,有效解决了高峰时段填表拥堵问题;购买安装了第二代身份证验证机具1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打印身份证服务。
二是调整受理规定,确保与公告内容一致。调整的部分规定传达到一线窗口民警,做到人人知晓,不留盲区,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告内容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工作,严禁擅自额外增加申请所需材料: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和签注不再要求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受理民警通过公安内部网络查询;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部分申请材料复印件,由受理民警通过复印、打印或扫描自行采集;进一步简化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等赴台签注,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三是编制办证服务指南,加强对外宣传。对公告涉及的出入境证件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同时通过张贴宣传须知、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微博、互联网办证平台等形式,让办证群众真正熟悉、知晓公安部公告内容。
四是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要求民警熟练掌握现行各项办证政策,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对职责以外的咨询,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全部办事要求、程序及所需材料,不让群众重复跑路。不断完善急事急办、“绿色通道”等制度,高效办理特殊紧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