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三项措施督促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针对目前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多,企业经济效益低,社会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近期,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三举措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工作。
一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办法》,必须在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和公示栏内长期公布物业管理法规制度、保安、保洁等责任制度、物业服务等级内容、收费标准内容、服务承诺及物业服务岗位监督台,限期公布年物业服务收费收支帐目。
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让广大业主自觉认真履行《业主规约》,维护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秩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小区党支部、宣传栏、悬挂条幅、配置温馨提示牌、送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创建,倡导业主的文明意识。
三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在雨季来临前,对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屋顶、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