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荆门市掇刀区物价局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掇价发〔2016〕5号
区物价局 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等三个清单的通知》(鄂价费〔2015〕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荆价发〔2016〕32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荆价发〔2016〕33号)及国家、省价格部门出台的最新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新调整后的《掇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掇刀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掇刀区实行价格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掇刀区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掇刀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今后,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调整,从其规定,适时更新。
***:1.掇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掇刀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掇刀区实行价格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4.掇刀区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5.掇刀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荆门市掇刀区物价局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16日
荆门市掇刀区物价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