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社局着力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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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快捷、平稳化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县人社局会同县总工会、县经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企业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全县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在2012年10月底前均应当建立调解组织,并且要积极开展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为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县人社局已于去年在全县20处乡镇(街道)和部分企业建立了调解组织,每处乡镇(街道)均设置了调解岗位和调解室。目前,在全县已经逐步形成了企业调解、区域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调解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莒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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