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召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
11月30日上午,株洲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组织召开主题为“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团结同志主持并发言,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伟平,分别围绕“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主题发言,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自己的学习情况逐一进行了交流发言。
黄团结同志认为公安机关作为专政工具、“刀把子”,更要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认真地学习、深入地思考、透彻地领会。他就此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作了总结点评,并谈了三点体会,与大家共勉。一是局领导带头学。局领导班子要通过带头学习,调动局属各单位学习的积极性,在全局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带头学首先要学原文、原著,每次学习要有不同的学习体会;其次要站在不同角度学习,注重平时的积累和思考。二是结合实际学。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学习成效如何要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不能学行脱节。如何结合实际学,一方面要加强各个支部建设,局领导要深入各基层党支部,把支部的学习推动起来,让整个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另一方面要结合公安工作分管的业务来学习。要通过学习,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促业务工作上台阶,做到学以致用。三是层层推动学。要全面发动推动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层级、民警、辅警、非党员的学习。政工部门要提要求发通知,确保传达至每一个支部、每一位民警;局班子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又要对支部学习进行指导,抓好分管部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分管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