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立法成绩居全省首批获授权市前列
佛山日报讯记者黄晓晴报道:车窗抛物,罚款500元;乱张贴广告,可能被罚款1万元!昨日上午,佛山市政府立法一周年暨《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新闻发布会举行,会议透露,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一年来,立法成绩居全省首批获授权市的前列,而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经历12年努力,佛山于去年5月28日获得地方立法权。面对从未拥有过的新权力,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接得住备受关注。发布会上,发言人用过去一年立法实践所取得的成绩给出了回应:“佛山接住了!”
立法一周年成绩居全省前列
过去一年,佛山获批准并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达3部;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也于7月29日由市长朱伟签署,昨日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印发公布。另外,目前还有包括《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及《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 等5部地方政府规章正在制定。这一成绩在全省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中名列前茅。而作为政府立法中的具体实施部门,市法制局和起草责任单位坚持开门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量各方意见,牢牢把握立法质量生命线。
对于下半年工作,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建市政府立法顾问专家库,充实立法人才,保障立法质量。同时坚持立责和限权的统一,更加明确政府及其部门权力和责任。为鼓励各方参与立法,接下来立法工作将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和现代通信工具调动人民群众关注立法、支持立法、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今年6月,市法制局已向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发出公告,征集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目前立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将重点探索凸显佛山特色的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升级改造、岭南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立法一周年成绩
●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下半年立法计划
●地方性法规:《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目前正由市法制局审查,拟于本月中旬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正由起草单位市水务局修改完善中)
●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正由市法制局审查)《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由市法制局审查)《佛山市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正在起草)《佛山市西樵山保护管理规定》(正在起草)
首次以双语形式
印发政府规章
昨日印发的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主要理顺了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处罚部门的职责; 明确了卫生保洁责任区、责任人;明晰了外立面、附属设施管理;规范了工地管理;加强了公厕公共设施以及集贸市场卫生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和维护。
《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十分注重开门立法,听取公众意见。比如,因涉及隐私且执法难度问题,《规定》最后删除了征求意见草案中的对公厕内“尿歪歪”行为罚款的条款,只保留了行为规则劝导性条款,即“不得在便器外便溺”,给市民一个行为指引。
高空、车窗抛物将重罚500元是《规定》的一大亮点。
此外,《规定》 还注重源头治理。《规定》明确,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张贴、发布“牛皮癣”广告的,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旦追查出谁雇人张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雇主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以中英双语版的形式印发,据悉,这是我市历史上首次出现中英双语形式的立法文件。“佛山正在打造诚信守法、透明高效、公开公平、竞争有序、互利共赢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了配合城市发展需要,我们决定参照广州、武汉等大都市的做法,以中英双语形式印发首部政府规章。”市法制局一位负责人透露,今后我市重要的地方政府规章都会以中英双语形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