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精准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金平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6〕1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汕金委办〔2016〕16号)精神,精细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1、严格落实配套资金
根据扶贫专项资金规定,除省补助部分外,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安排落实。金平区按照贫困户情况以及市2018年分别下达的精准扶贫资金指标15.47万元,足额编制年度预算,保障扶贫政策的资金使用。
2、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金平区2018年上半年上级财政包括本级预算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共258.9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28万元,市级资金15.47万元,区级资金15.4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底,258.94万元已全部拨付区扶贫办统筹安排。
金平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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