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深化改革昌都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
昌都市推进职能转变工作在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放、管、服”这一改革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相关要求以及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精神,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做好昌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从实际出发,按照便民高效、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并于2016年5月印发了《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昌市编办发〔2016〕7号),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9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18项,最终保留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40项。同时,加强对11县(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市县两级同步推进、同步清理。二是成功召开“昌都市机构编制工作会暨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行权责清单的意义、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认真组织起草并印发了《昌都市关于市、县(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昌党办发〔2016〕9号),及时成立12人工作专班,通过多方收集法律、法规、规章,对照各单位“三定规定”,借鉴内地先进经验等方式,全面开展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自查和审核检查工作。截至2016年9月底,我市共完成市直39家部门权责清单的初步审核清理工作,梳理权责事项3500余项。目前,昌都已将权责清单报自治区审改办审查,此项工作正按计划实施,预计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昌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74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54号)精神,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亲属投靠、工作调动、招录、招聘、招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志愿兵和退伍义务兵、农牧民、引进人才、随军、经商、打工、招商引资企业合同工作人员、征地拆迁、购房等人员落户新政策。同时,放宽城镇户口登记条件,全面推进以居住证管理为核心的新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由此吸引了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三)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一是深化改革简化程序。昌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将项目节能评估与规划选址、建设土地、环境评价等前置审批手续集中至市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市便民服务中心专项开展服务工作,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对由市级审批的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前期工作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合并为一个阶段开展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一步做到工程施工图。三是下放权限减少审批。昌都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15〕403号)精神,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于市级管理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或授权项目所在县县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对于县级管理的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法人及其代表、招投标方案(包括标段划分)、招投标代理单位确认等方面的审批。四是挂图作业限时办理。在项目管理上,严格实行“定责任、定计划、定标准、定任务、定目标和挂图作业”的工作方式,全程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更加扎实,工期进度明显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为促进昌都基本建设项目“早开快建”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在项目审批上,对政府性投资建设的一般项目,开通审批办件“绿色通道”,对材料齐备并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对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要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要求在市便民服务中心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五是积极推行在线审批。昌都积极做好项目在线审批工作,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11县(区)及37家市直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利用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平台及时对在线审批平台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截至9月底,全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859项,涉及投资139.44亿元。
(四)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
一是扎实做好“两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机构协议管理改革工作。把坚持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作为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消了“两定”机构行政审批事宜,改为协议管理。通过采取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年终考核、强化整改落实、强化退出机制的“四个强化”措施,将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取消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行政审批事项。昌都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藏人社发〔2016〕32号)的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地增强了企业用工自主灵活性。同时,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 、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昌都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不断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督促检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用工制度,逐步提升了各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三是承接自治区工人退休审批权限下放事宜,扎实做好全市工人退休审批服务工作。昌都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固定工)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权限的通知(试行)》(藏人社厅〔2015〕6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昌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固定工)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人员退休(职)审批实时细则(试行)》(昌党办发〔2015〕21号),为做好退休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保障广大工人(固定工)合法权益,昌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查档案原始资料,严把审核审批程序,扎实做好了工人(固定工)退休审批工作。
(五)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
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加强对取消和减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执收情况按规定进行了统计,并按照规定已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确保了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结合电子票据管理工作,将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信息进行有机结合,及时办理收费项目登记核销,多方面规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行为,提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质量,加强制度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三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安排部署,昌都继续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完善消费税、改革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切实维护财税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
(六)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简化工商登记注册程序。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昌都继续狠抓放宽经营住所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等改革,工商登记业务80%以上实现即日办结,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降低了创业成本。二是进一步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昌都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推动改革,及时共享信息,确保改革后登记的高质量高效率。截至9月底,昌都累计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共计2273份,其中新设立企业1082户,变更、换照企业1191户。全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完成率达到81.65%。三是全面推行“宽进严管”监管新模式。昌都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的落实。四是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坚持“五放”、“六支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非公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截至8月底,全市私营企业1875户,注册资本(金)103.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07%、68.98%;个体工商户达到14638户,注册资本(金)14.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4%、47.18%;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41户,出资总额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85%、76.82%。
(七)稳步推进科教文卫体改革。
一是科技方面。着力规范了行政权力服务事项,建立完善了昌都市科技决策咨询制度、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昌都市科协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科技援藏交流机制以及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切实从体制上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快科技领域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二是教育方面。加强硬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37所,其中职校1所,高中4所,初中15所,小学195所,教学点175个,幼儿园24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校(点)遍布全市所有乡(镇)和部分行政村,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加大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意识水平。建立了“藏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四大考试”相关情况、具体工作流程、学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注意事项、初高中划片招生政策发布至公众号,极大方便了广大学生及家长。实行集中核算,提高惠民资金使用效益。在全市各县(区)推广八宿县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将“三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权限下放至各学校,做到责任和权力相统一,极大调动了基层学校干事积极性,提高了教育惠民政策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文化方面。精简行政审批手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建设和应用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推广全国文化文物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全国文化文物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使用率达到97.33%,文化文物存量数据激活率达到100%,优化和整合了文化文物市场信息化建设资源,提升了文化文物市场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行审批事项精细化管理,逐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和办理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内容,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落实了先照后证文化市场管理政策,严格按照许可准入的要求,依法许可,规范审批,梳理先照后证的审批程序,有序放开市场准入,疏导合理需求,支持公平竞争,促进优胜劣汰;拓展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将管理重心转向经营活动和行为的监管,运用内容监管、信用监管、技术监管等手段实现对文化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和行为的全覆盖管理。四是卫生方面。积极做好自治区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减少群众的办事成本。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尝试开展“到期提醒、提前介入、预约延时服务”等便利服务方式,适时采取欠(允许申报时暂时欠缺材料)、补(在现场验收时补齐材料)、换(取证时更换不完善的材料)等工作方法,想方设法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五是广电方面。广电部门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打造透明廉洁政府的抓手,以全面、透明、公开为总体要求,以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提升广电工作政务公开水平,对“三公经费”收支情况、重大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务透明度和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