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6年督察整改十五(二)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全省镇级填埋场有500多家,现场随机抽查5家,均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渗滤液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责任单位:东城街道、石碣镇、高埗镇、厚街镇、大岭山镇、清溪镇、常平镇、企石镇党委、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整改任务。
(五)整改措施: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根据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20个镇级填埋场,已于2019年完成整治并验收销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2634278。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