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6年督察整改三十四(一)(二)(三)(四)(五)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石马河东莞段水质恶化严重。2012年以来,石马河东莞段整治工程有所放松,水质恶化严重。东莞市未按期完成石马河流域12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清溪、凤岗、塘厦、谢岗、桥头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合计21万吨/日的处理能力、292. 1公里配套管网建设。流域内禁养区仍有12 家畜禽养殖场未清理。
(二)责任单位:石马河流域各镇党委、政府,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2017年年底石马河河口和旗岭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2019年年底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整改措施:1. 三十四(一)2017年年底石马河河口和旗岭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2019年年底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凤岗竹塘二期项目2017年7月底前完工。塘厦林村二期项目2017年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7年9月底前完成配套管网并通水,樟木头三期项目2018年8月底前完工,清溪长山头二期项目2018年6月底前完工,流域内11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2018年年底前完工。2.三十四(二)加快截污管网建设。2018年全面完成流域595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任务,同时建设18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三十四(三)加快内河涌综合整治。2017年6月底前,完成塘厦谢坑水、利是陂水,谢岗黎村截洪渠,桥头石水口截污清淤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清溪河下游、青皇排渠截污、清淤工程;2017年全面启动新增18条内河涌截污清淤工程;2018年至2020年,再完成38条内河涌截污、清淤工程。4. 三十四(四)加强畜禽养殖业清理。在全面完成12家畜禽养殖场清理的基础上,对流域内摸底排查出的反弹非法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塘厦、桥头、清溪、谢岗等流域各镇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5. 三十四(五)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严格环保准入,全面禁止涉水重污染项目建设,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加大“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力度,依法淘汰不符合环保和产业发展要求的落后产能,依法取缔“十小”企业、无照无证企业。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三十四(一)2020年1-12月,旗岭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石马河口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达到目标要求。2019年建成凤岗竹塘二期、塘厦林村二期项目、清溪长山头二期项目,2020年建成樟木头三期项目,2020年5月11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均已投入运营。2.三十四(二)2018年石马河流域累计建成截污次支管网约734公里,2020年,累计建成截污次支管网约1834公里。原计划建设18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因选址不当取消3座,调整为15座,全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均已建成运行。3.三十四(三)2018年9月完成塘厦谢坑水、谢岗黎村截洪渠、桥头石水口、清溪河下游、青皇排渠等6条内河涌的截污、清淤工程,2019年10月完成塘厦利是陂水的截污、清淤工程。2018年-2020年,已完成超过38条内河涌的截污、清淤工程。4. 三十四(四)2017年5月10日,全流域已完成畜禽养殖业清理任务。石马河流域内的12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完成清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11号塘厦镇政务服务中心8楼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现场指挥部,综合组,189****5026;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23392091;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东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科,22830720;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22830862。
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现场指挥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