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石涧临时车渡渡口码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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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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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府办函〔2010〕1号
关于同意设置石涧临时车渡渡口码头的批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
送来《关于要求设置临时车渡渡口码头的申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部出资在石涧大桥上游50米处设置临时车渡渡口码头,设置时间从申请之日至石涧大桥修复完善通车为止。
二、临时车渡渡口码头属你部内部自用,不准对外经营,不准擅自收费。
三、临时车渡渡口码头必须接受海事、航道部门,当地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水利局、物价局、交通局、公路局等单位监督管理,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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