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安全水上交通环境
黔西南为切实有效遏制低质量船舶发生水上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自2005年6月30日始,由州交通局、州畜牧水产局、州安监局组织开展的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州范围内拉开序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以南北盘江、红水河、万峰湖库区为重点,对不具备基本技术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以及不按国家现行的船舶建造标准和规范进行船舶生产的非法违规造船厂(点);无审批图纸或未按图施工,或造船工艺达不到船检法规和规范要求,或建造质量低劣,或未完成必须的建造检验项目而生产出来的船舶;非法违规造船厂(点)于2002年1月1日后建造完工的低质量船舶。重点为船长大于20米的客船及船长大于30米的其它船;未经登记(检验)造册从事农业、渔业生产的农船和渔船进行全面治理整顿。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规范船舶建造,进一步推动全州水上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为沿江、沿河、沿湖(库)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