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上半年撤销5家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证书
今年以来,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态势,重点关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对药品零售行业执法监管效率。2015年上半年,对32家按照新版GSP认证的企业进行不定期复查,其中发现有五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GSP认证管理规定,被公示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这五家企业为佛山市南海中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镇安药房、佛山市禅城区安康药店、佛山市千和堂医药有限公司镇安分店、佛山市禅城区仙乐堂大药房,被撤销已经核发的认证证书。佛山市禅城区家杰药房因在认证公示期间复查违反规定不予核发认证证书。
除佛山市南海中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镇安药房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外,被撤销证书的都是因为在认证后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质量管理,部分药店存在应付认证的行为,认证时搞一套,认证后又是另一套管理,个别药店还存在制作虚假认证资料行为,严重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各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接受监督。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针对零售药店监管薄弱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摆放、中药饮片等重点问题,特别是认证后是否继续按GSP执行的情况,对认证后严重违反GSP规定的追加GSP***检查撤销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依托企业诚信考核平台,会同禅城区药品行业协会对违法企业予以信誉降级。